單車租借

僅假日租借,平日若需租用,請至少於一天前提前預約。

 

 

逾時罰金計算

(1)營業時間內未歸還,前15分鐘內不計費,逾時超過15分鐘者,每逾時一小時加收200元,未滿一小時以1小時計 (21:00後,再加計逾 時過夜費用)。
(2)逾時過夜,於租借翌日10:00前還車者,每台車加收1000元,於租借翌日10:00後還車者,每台車再加收2000元(以此累計至還車為止)。

 

 

遺失或損壞責任

(1)租借車非全新車輛,遺失依市售8折金額賠償費用。

(2)租借車於出發前,請確認車況是否良好,再行租借出發;若租借車於使用中損壞或故障,需負責修復或賠償費用。